为了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加强金沙集团1862cc成色成人高等教育全日制学生的学籍管理,维护学校正常的教学、工作秩序,使学生在德、智、体等方面全面发展,特制定本办法。
入学与注册
第一条 金沙集团1862cc成色按国家成人高等教育招生规定录取的学生,必须在学校规定的时间内,持录取通知书到指定地点办理入学注册手续,取得学籍。因故不能按期办理手续者,必须事先书面向学校请假(假期一般不超过两周),经批准可延期注册。未经请假或超过批准期限不办理入学注册手续者,取消入学资格。
第二条 入学后,经复查发现不符合国家成人高等教育招生规定者取消学籍。
第二条 起点专科和专科起点本科的基本修业年限为二年,高中起点本科的基本修业年限为四年。最长修业年限分别为四年和六年。
第四条 每学期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凭学生证到指定地点办理注册手续。因故不能按期办理者须事先请假,经批准可延期注册(延期注册一般不得超过两周)。未经请假或超过批准期限不办理注册手续者,按自动退学处理,由金沙集团1862cc成色注销其学籍。
第五条 入学时须进行电子注册,学生每学年第一学期注册时须缴足全年学费和教材费。
成绩考核与成绩登记
第六条 每学期必须参加培养方案规定的课程考核,考核成绩载入成绩登记表,并归入本人档案。
第七条 多个学期修读的课程,每学期均按一门课程进行成绩考核并登记成绩。
第八条 入学前已获得国民教育系列大专以上毕业证书或已取得国家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单科合格证书者,所学课程与金沙集团1862cc成色专业培养方案规定的课程相同,可申请免修,课程免修的具体范围由金沙集团1862cc成色确定。学生经过自修,掌握某门或几门课程教学大纲所规定的教学内容,可向学校提出免修课程申请。经批准后,由学校在每学期开学两周内安排课程考试,成绩合格者可以免修。
第九条 要按时参加规定的教学环节。学生上课等实行考勤,不能参加者应事先请假,经过批准。因故请假或无故旷课累计超过某门课程教学时数二分之一者,取消该门课程的考试资格。学生因病、因事确实不能参加课程考核,须在考核之前,凭有效证明向学校请假,经批准可以缓考。请假未获批准或未提申请而缺考者,一律按旷考处理。
第十条 课程一般有三次考核机会(考试、补考、毕业前补考),毕业
学期的课程只有两次考核机会(考试、补考)。考试、补考不及格的课程、缓考的课程允许补考;被取消考试资格的课程视其具体情况决定是否给予正常补考机会;考试、补考旷考的课程只能参加毕业前补考,毕业前补考旷考的课程不再提供补考机会;考试、补考作弊者不准参加正常补考,如确有悔改表现,由本人写出书面检查经金沙集团1862cc成色批准,可在毕业前给予一次补考机会。毕业前补考作弊者取消补考机会。
第十一条 成绩评定采用百分制和五级制。课程考核采用百分制,毕业实习、毕业论文(毕业设计)考核采用五级制(优秀、良好、中等、及格、不及格)。
第十二条 消考试资格、旷考或考核作弊者,该门课程的考核成绩分别以“0”分、“旷考0”分或“作弊0”分登记。被取消考试资格、旷考、不及格、考核作弊者经补考、毕业前补考考核合格,成绩以“60”分登记;缓考的课程参加补考,其考核成绩根据原考核性质登记;经批准免修的课程,在登记成绩时,原考核成绩如实转载。
转学、转专业
第十三条 因工作调动或其他原因要求转往其他学校学习者,须将书面申请、转入学校同意接收的证明报金沙集团1862cc成色批准,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转出手续。新生入学未满一学期和已进入最后学年的学生不办理转出手续。
第十四条 因工作调动或其他原因,要求转入金沙集团1862cc成色学习者,须将加盖转出学校公章和省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公章的学籍变动审批(备案)表、学生档案及录取新生名册加盖转出学校公章后交金沙集团1862cc成色,经审核符合转学规定者,同意转入金沙集团1862cc成色相同专业学习。学生在原校已修读与金沙集团1862cc成色所开设相同的课程,若成绩合格,经学院认定可以免修;编入班级已开设过而该生在原校未修读的课程必须补修。金沙集团1862cc成色不受理专科起点本科学生的跨专业转入申请和最后学年学生的转入申请。
第十五条 在校学习期间,原则上不得转换专业。如有特殊原因确需转换专业者,应由本人提出书面申请,报金沙集团1862cc成色,经省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备案后,可根据其在学情况转入另一专业学习。若转入班级已经开过课程中有未修课程,必须补修。转专业仅限于一年级学生,学生在校期间转专业只限一次。
第十六条 转学、转专业手续,应在开学后两周之内办理。
休学、复学
第十七条 因病、因事等特殊原因,不能参加正常教学活动,经本人申请,金沙集团1862cc成色批准可以休学;休学者在办理休学手续时,应提出书面申请,填报《休学申请表》并附有关证明,经金沙集团1862cc成色批准,发给休学证明。学生休学一般以一年为期(因病经学院批准后报省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审批同意,可连续休学两年),累计不得超过两年。休学手续应在每学期开学前办理。
第十八条 休学期满要求复学,按下列规定办理:
(一)要求复学的学生应在规定的时间内,持休学证明及其他有关材料,填写《复学登记表》,报金沙集团1862cc成色批准,发给复学通知。
(二)复学者应编入原专业下一年级学习。若下一年级无相同专业或未招生,可转入相近专业、转往其他学校或保留学籍一年。若保留学籍一年后仍无法复学,作退学处理。
升级、退学
第十九条 学完本学年培养方案规定的全部课程,经考核成绩合格者,准予升级。
第二十条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应予退学:
(一)一个学期内累计旷课超过该学期授课总学时二分之一者;
(二)休学、保留学籍期满不办理复学手续者;
(三)本人申请退学,经说服教育无效者;
(四)学校认为应予退学者。
办理退学手续的学生,必须报金沙集团1862cc成色批准。学生退学应将学校颁发的学生证、校徽交回。学生退学后一律不得复学。
奖励、处分
第二十一条 年对于在德、智、体等方面全面发展、表现突出、成绩优秀的学生,可授予“优秀学生”或“优秀班干部”的光荣称号,由全日制学生管理部门予以表彰。学生在校期间如多次被评为“优秀学生”,毕业时可被评为“优秀毕业生”,由金沙集团1862cc成色予以审批和表彰。
第二十二条 对犯有错误的学生,可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或纪律处分。处分分以下五种:
(1)警告;(2)严重警告;(3)记过;(4)勒令退学;(5)开除学籍。
第二十三条 对考核作弊的学生,予以记过(含记过)以上处分。
第二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学生,可给予勒令退学或开除学籍的处分:
(一)有反对四项基本原则的反动言论和行为,组织、煽动闹事,扰乱社会秩序、破坏安定团结者;
(二)触犯国家刑律,构成刑事犯罪者:
(三)破坏公共财产,偷窃国家、集体、私人财物造成严重损失和危害者:
(四)酗酒、赌博、打架斗殴,情节严重者;
(五)品行极为恶劣,道德败坏者:
(六)考核作弊,手段恶劣、性质严重者:
(七)考核作弊累计达两次者;
(八)违反学校纪律,情节严重者。
第二十五条 勒令退学的学生只发给学习证明:开除学籍者不发给任何证
明。
第二十六条 对学生的警告、严重警告、记过处分,由金沙集团1862cc成色审批。受勒令退学、开除学籍处分的学生,由金沙集团1862cc成色将有关材料提交主管校长批准。
第二十七条 学生奖励、处分材料均归入本人档案,不得撤销。
毕 业
第二十八条 凡具有金沙集团1862cc成色学籍的学生,在规定的修业年限内学完培养方案
规定的全部课程,各门课程考核和毕业实习、毕业论文(毕业设计)成绩合格,开通过思想政治鉴定者,准予毕业,发给国家承认的毕业证书;本科毕业生符合学位授予条件的,授予学士学位。证书的发放为一次性,如日后证书遗失或损坏,无论何种原因,不再补发只能办理证明书。
第二十九条 学生在规定的最长修业年限结束时,仍有课程不及格,按结业处理,由学校发给结业证书。
第三十条 学生经批准退学者,只发给学习证明。未经批准,擅自离校者,不发给任何证明。
第三十一条 学生在校学习期间一般不得改变姓名。所有学历证书和学位证书上填写的姓名必须与录取新生登记表上的姓名完全一致。
附 则
第三十二条 本规定自颁布之日起实施。
第三十三条 本规定由金沙集团1862cc成色解释。
二○○四年七月修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