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财经大学辅修专业
考场规则
1.考生必须凭身份证、学生证或一卡通在考试前20分钟进入规定考场并按指定座位号入座,将证件放在座位的左上角,以便监考人员核查。监考人员对不服从安排的考生不予发放试卷。
2.考生只可携带钢笔、签字笔、圆珠笔、铅笔、橡皮和不带存储编辑功能的计算器。不得携带手机、智能手表、掌上电脑、电子词典等一切带有存储功能或上网功能的电子设备进入考场,不得自带草稿纸,不得相互借用文具。考试前考生必须将背包、书籍、教材、笔记本、手机、智能手表、电子词典、纸张等物品放在监考人员指定位置,否则取消本次考试资格。
3.考生迟到30分钟不得进入考场,考试开始30分钟后方可交卷。
4.监考人员在考试前5分钟分发试卷。考生遇试卷分发错误或试卷印刷不清等问题可举手询问,监考人员应当众答复;涉及试题内容的疑问,不得向监考人员询问。
5.考生在答卷前必须在试卷指定位置填写考场号、座位号、姓名、学籍批次号、主修学号等信息。
6.考生答题一律使用蓝、黑色钢笔、圆珠笔、签字笔书写,字迹要工整、清楚。在草稿纸上答题一律无效。
7.考生必须严格遵守考试纪律,服从监考人员的管理。考试进行中必须保持考场安静,不准擅自离开座位,不准交头接耳、左顾右盼、偷看、夹带、抄袭、换卷、代答、传递纸条、替考等,以上行为均视作舞弊或协同舞弊。对舞弊和不服从监考人员指挥、扰乱考场秩序、干扰监考人员履行职责者,视其情节轻重,可给予现场警告、取消考试成绩、直至取消辅修专业学籍的处分。
8.考生若中途离开考场必须交卷并视同考试完毕,不得再返回考场。考生遇有特殊情况,经主监考批准并采取相应措施后方可离开,但不得延长答卷时间。
9.考生一律不得将试卷带出考场,擅自将试卷带出考场者,该门课程按旷考论,取消考试成绩。
10.监考人员宣布考试结束,考生应立即停止答卷,将试卷翻放于桌上并在座位上等待监考人员收完全部试卷、清点无误后方可离开考场。考生提前交卷,应举手示意,将答卷翻放于桌上,待监考人员检查后方可离开考场。已经交卷出场的考生,不得以任何理由返回考场,不得在考场逗留、交谈、喧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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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零二二年四月